利他行為
觀察人類的許多行為或心理活動,往往能夠發覺很多不容易想明白的迷惑傾向,例如其一就是利他行為。 顧名思義,利他行為就是對他人有利的行為,不一定對自己有利,甚至許多時候是對自己有害的。 那麼這種行為符合科學與邏輯嗎? 對於這些不了解的奇幻心理活動,除了以「愛」之名打發過去之外,還有沒有其他的邏輯解釋? 那麼本篇就來討論有關利他行為與利他心理的箇中奧妙。
人類經常會做出很多乍看不利己的行為,比方謙讓、扶助弱小殘疾、節衣縮食省下來捐助給貧困者等等, 這些行為都是對他人有利而對減損自己利益或生存資源的。 有些行為比較大,例如捨命救人、捨己救子等等,為了自己以外的別的個體的好處連自己的命都能犧牲。 當然還有更多的行為其實不會動不動捐獻性命,這些行為對自己的犧牲是更小的,卻也更常見於生活之中, 例如禮讓別人優先排隊、優先挑選食物或商品,或是在便當不夠的時候讓給其他人而自己餓一餐, 或甚至像停等紅綠燈讓別人先過馬路等等都算。 作為高等靈長類的人類可能對於這些良善的行為並不覺得特別意外, 但大多數可能也並不了解其中的緣由,當然可能大部份也不認為有了解的必要, 於是自詡星球唯一高等文明的我們便往往簡單的將其歸類於善良的公序良俗, 或者更簡單的歸於因為人類有「愛」! 然而若是這麼簡單就把這個問題給結了並不符合我的風格, 作為講究科學和邏輯的部落格主,我們得試試看能不能從生物演化學的角度來解析, 看看這些損己利人的事情背後究竟有沒有什麼邏輯脈絡可循?
如果我直接打開天窗說亮話,告訴你所有一切都是利己, 所有看似利他的行為全都是為了利己的目的而行的,你信嗎?
一切本於私利
在我所舉例的這些利他行為裡面,其實有一小部份的行為是相當容易被直觀理解的, 比方說孩子的母親父親為了保孩子而犧牲自己。 這是因為從生物生存繁衍的角度來說,孩子是自己基因的延續, 當發生意外的災禍而必須有人要遭殃的時候,顯然把生存的資源和機會留給後代是更加有利的! 當然從演化的角度來看,同樣我們可以理解在從前肯定存在許多做法不同的父母, 有捨己救子的,也有捨子保己的,只不過後者在漫長的演化過程中可能都已經被吃完了, 以至於不容易在億萬年後被我們遇到! 然而除了這種對自己的後代直接相關的很容易被分析理解之外, 在日常社會中我們所能看見的大部份利他行為,卻可能比較難以和自己的利益明顯的連結起來。 在我們一生回憶中的許多利他不利己行為,可能更多的受益方是朋友、同學、同事, 還有更多可能是不認識的陌生人。 那麼為什麼這些行為傾向並沒有在漫長的演化過程中被淘汰掉,反而還發展成為人類天性的一部份呢?
這些各種表面看似犧牲了自己的利益,減損了自己的生存資源和機會的行為, 乍一看好像違反了演化論的邏輯。 然而我直接先告訴你答案,這些所謂的各種利他行為其實都是利己的, 是完全符合生存繁衍策略的演化優勢; 或者有時候我會更喜歡這麼說: 包含人類在內的所有動物,總是為了自己的最大利益而生存,一切本就都只有利己而已。 因此人類的各種捨己利他性才會在漫長現實而又殘酷的演化道路上不只被保留下來,還被進一步強化。
為了徹底理解這當中的原理奧妙,先讓我們從比較直覺的一般概念來起始。 對於單一一個個體,也就是你、我、他,或者任何一個人的他自己來說, 如果從非常直覺直觀的角度來看,我們要如何取得自己的最大利益呢? 或者說,我們能夠如何最大程度的滿足自身的生存、溫飽、舒適、和繁衍等目的呢? 那肯定是什麼都不讓,全部我都要; 管你們東西夠不夠反正我要拿夠,管你們排隊不排隊反正我來就要直接插第一, 管你們其他人去死去活,反正我要拿夠拿滿吃飽喝足; 什麼垃圾不落地、環境資源永續、長幼有序、先來後到、還是紅燈停綠燈行, 我又不認識你們,我方便我滿足就好; 什麼誠信原則、什麼契約精神、什麼信賴、什麼承諾,我就反悔了你耐我何? 對於上述形容的這麼樣一個徹頭徹尾極度自私自利的人,理論上應該要很有生存優勢對吧? 然而實際上會發生什麼事呢? 當一個個體極度自私、極度自我中心、極度利己的時候, 那麼對於這個個體以外的其他所有個體來說,那就是極度的不利己。 於是對於所有其他的任何人來說,和這樣一個人合作顯然就是最不利的選擇, 是極度減損自己生存繁衍利益的事情! 於是所有其他人會拒絕、孤立、和排斥這麼樣的一個極度利己者。 那麼視角回到上面這個極度利己者的身上, 請問這些行為總體效果終究是給自己帶來了最大的生存繁育演化優勢,還是帶來了極大的劣勢呢?
於是本篇的主題到了這裡已經豁然開朗。 包含人類在內的任何生物,但凡需要兩個以上個體合作乃至多個個體組成社會的, 都脫離不開彼此的需要,而任何極度私利自我中心的個體會得到的結果是被他人排擠的極不利局面。 因此 利他性的本質,其實就是藉由犧牲讓渡自身的部份利益或優勢, 去換取其他個體的合作意願,或交換群體的接納包容,最後會反過來從之得到更大的利益回饋! 也就是說其實是透過犧牲部份利益來得到更大的利益, 看似會減損自己生存繁育利益的事情反而能夠曲線給自己得來更強大的生存繁育優勢, 於是這些利他性的行為其實就是一種著眼更大收穫的投資付出行為。
到這裡其實就已經把利他性的核心原理全部解釋完了。 這就是為什麼人類即便在沒有接受所謂文明開化的教育之下, 往往也能夠本能性的發揮出各種利他行為的原因。 比方說會本能性的對他人友善,對身於苦難狀態的其他人心生憐憫而產生救助之意, 禮讓幼小、同情弱勢、服從團體規範,以及對各種自認不公義的事情義憤填膺等。 雖然這當中確實存在許多文明教育之下的影子,然而仔細觀察審視便不難發現, 許多的行為、傾向、和情緒其實是天生的, 是任何即便未受過知識教育和文化薰陶的人都能夠天然擁有的性質, 而這就是這些行為認知已經刻入 DNA 的演化天性的證明。 當然,並不是每個人都能對這些事情在知識上具有足夠程度的認知和理解, 於是我們可以觀察到大部份的人們對於人類經常會表現出許多無法理解的迷惑行為, 而因為無法解釋,於是人們便習慣性的將它們歸於「愛」! (當然我並不是說愛就是這些,只是說明所謂的愛裡面至少包含了這些。)
其實類似人類所理解的這樣的透過讓渡利益來獲取合作利益的情形, 在許多其他的動物裡也同樣能夠看見,特別愈是群居有社會性的動物愈是明顯。 事實上即便在跨越物種的情況下也並不少見這樣的現象,我們一般會稱之為「互利共生」。
私利最大化
經過前面的解釋說明,有沒有對於許多人類、乃至各種群居動物的一些看不明白的奇幻行為有種豁然開朗的感覺呢? 不過肯定也會有很多讀者到這裡或是質疑也好,或是產生新疑問也罷, 總之急切著想要立刻提出另一些並不符合我前面所描述的現實觀察, 即是那些並不符合他人或群體利益,純粹是損人利己的行為。 對這部份,請聽我娓娓道來。
其實一個個體生存生活在世界上,各種環境、生態等條件是非常複雜的, 這些複雜的變因產生更加複雜和奇幻的真實世界,使我們在每一個了解的當下常嘖嘖稱奇; 然而更常令我稱奇的是在這極度複雜炫麗又奇幻的真實生物世界下,背後的核心原理和邏輯卻又是那麼的簡單純粹, 一切的一切就是圍繞著兩件最重要的核心利益而展開的:生存,然後生殖、繁衍。
想像一個畫面,現在我們處在一個理想中完美的合作社會。 人與人,所有的人與人之間互相扶持,互相幫扶; 人人都為了人人犧牲自己的利益,然後人人都從人群那裡獲得綜合更大的利益,一切欣欣向榮、歌舞昇平。 這樣的想像會太抽象嗎? 那麼具體一些就是人人都尊紀守法,紅綠燈會停、弱小會幫、貧困會扶、病殘會助, 講究榮譽、不偷不搶、看重信用、承諾必達、公平公正、童叟無欺。 教條也好、信仰也罷,總之人人都以這樣的信念生活和互動。 當然這樣的行事模式讓群體內的每一個個體都蒙受一定程度的個人利益減損和犧牲, 然而我們知道最終每個個體也會從整個群體得到更大的回饋,獲得那相比的犧牲付出更大更豐的綜合利益回報。 這一切都是那樣的美好,整個社會彷彿身在烏托邦似的夢幻狀態……
好的,現在讓我們的思緒仍舊處於這樣一個美好的烏托邦社會,但是將焦點放回其中單一的一個個體身上。 對於單獨的一個生物個體來說,還有沒有什麼能夠再收穫更大個人利益的可能?是不是又豁然開朗了呢? 當大家都尊紀守法的時候,我就喜歡闖紅燈,這樣不用傻傻枯等,而且反正被嚇到的其他人也會讓; 當人人都紅線不停車的時候,我就喜歡把車子停在家門口的紅線上, 不只方便,而且因為別人都守規矩,所以一定是空的給我停; 當大家都輪流排隊一個東西並且用完就趕快還的時候,我就喜歡一直佔著不還, 直接拿回家去就變成我自己的,一個不夠用就再拿幾個,反正缺了會有人補貨,補完我再拿; 當大家都一言九鼎的時候我可以方便的得到別人承諾的回報,但當你要來叫我兌現以前的承諾的時候, 那就是時空環境不同了,以前的事情我哪會記得呢?而且你有錄音嗎?有白紙黑字為證嗎?
是的,儘管我們認為這樣的人相當無恥,然而站在個體最有利益的角度來看卻是對個體最有利的方案! 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內心總是有所私心,並且在億萬年的演化史之中並沒有消散的原因。 雖然每個人都犧牲一些拿出來貢獻給別人,最終可以得到物超所值的回報; 但是 在其他每個人都合作付出的前提下,某個單獨的個人卻只以私利為重,這才是真正能夠搜刮最大利益的生存法則! 與他人合作或多人的團體社會就如同經典 囚徒困境 所描繪的那個情況一樣, 真正對自己最有利的夢幻方案並不是讓所有人都信守道義保持沈默, 而是在大家都忠誠不二的情況下我卻背叛並指控他們!
至此應已能理解那由億萬年的生存法則演化歷練而來, 深埋於每個人(及一切動物)身體深處,互相矛盾卻又同時存在的兩項天性特質,即利己性、和利他性。 其中的利己性本就直接有益於使我們更能在艱難的生存繁衍道路上搶奪資源, 而合作的社會環境卻使我們犧牲利己並改以利他來獲得單獨一個人不能得到的更豐厚回報,實為曲線利己; 然而在普遍利他的情況下保有並發揚利己性卻能更加有益於最大化收割生存繁衍的資源。 因此在漫長的演化道路上,利己、利他這兩者並沒有誰戰勝了誰,而雙雙都被保留並同樣的強化下來, 共同存在於我們每個人的心裡。 這些是天性,所謂天性就是即便沒有學習、沒有文化,即便回到蠻慌時代, 每個人依然生來就會自然擁有的內心「感覺」。
這種不用教就自己存在的天性,其中的利他性大概就是古人所謂的「人性本善」的成份吧; 而利己性就是「人性本惡」的部份了。 那麼人性到底本善還是本惡呢? 在古時候這可能是個能讓人爭論多年的問題,但是在現代我們有演化科學的邏輯分析之下, 幾乎已經可以斷定人性是本善亦本惡,二者皆有之,只要在合適的情況下就能讓其中一部份展露出來。
社會的調適
前面說明的利己性和利他性主要都聚焦於單一一個個體身上, 即便在說明犧牲和利他的時候,也是以單一個體所獲得的投資回報為著眼點。 但若把視角放開看向更廣泛的群體,或者白話說就是關注一下那些「其他人」,就不難發現零和遊戲的矛盾衝突!
懲戒
站在個體利益來看,大家都犧牲奉獻唯我營私苟且那當然是最好的; 但是站在以外其他人的視角來看,這種情況顯然是對自己非常有害的。 不過這些情況他就是自然會發生的事情,因為符合生存演化的最佳化策略,因此總是會有人這麼做或想這麼做; 只不過讓少數個體利用群體來搜刮資源,對於其餘的他人顯然是非常不符合生存演化邏輯! 那麼一個社會,或者說就是這些利害相關的「其他人們」,對於這樣不利己的情況又會有什麼樣的反應應對呢?
面對所描述的這種情況,人們首先會使用的方式便是「制裁」。 這個是指廣義各種型式的制裁, 包含大到社會組織所實行的強制行為如拘補監禁等刑罰,小到我們對於那觸犯「道理」之人投以怒目圓瞪的眼光。 制裁的作用在於給予想要偷雞摸狗之人足夠的威嚇力,使他在想要做出那些傷害群體利益之事前先惦量一下後果, 小到承受他人的情緒壓力,大到被人群的力量強制行為反制的結果。 自私自利不管他人的根本原理不就是因為這樣能得到更多生存資源嗎? 那我就來給你人為減少生存資源,讓你無利可圖還得倒賠! 於是小從情緒壓力、罰款、監禁、用刑、到死刑,原理無不就拆毀營私舞弊的獲利空間, 甚至一個死刑如果還不足以形成足夠的威嚇懲戒力的話,還可以連坐將你的後代一起送走, 為的就是維護團體的共同最佳利益,或者我們可能會稱之為「規矩」。 (當然也有很多歷史上的懲戒是為了取得屬於一個人的最大利益,但那其實已經屬於領導統馭的話題了!)
避免懲戒
我在解釋前面東西的時候,經常會容易遇到質疑。 他們認為人與其他物種不同,因為人有「愛」、有「道德」, 並且質疑生物本性的說法只不過是私利行為者為了給自己找開脫的藉口而已。 且不說這些他們自己也道不明白的愛與道德的內容其實就是曲線利己的部份吧, 現實上確實真實存在許多不管不顧這些並且極度自我中心的利己行為者,而他們大多現在在監獄裡! 這就是群體制裁效用的真實展現。 演化理論往往是相生相剋、環環相扣的, 人性底下不只同時擁有惡魔(利己)和愛(利他)的部份,還有威脅他人應該要發揮有愛的部份(制裁), 以及也同時擁激勵自己自發有愛並對抗內心惡魔的部份(趨利避害)。 於是你會發現,人的內心不只存在制裁他人的本能,還有畏懼被制裁的本能。
先不論那些強制性的制裁行為,為什麼即便是展現生氣的樣子,即便只是眼神用力瞪過去的行為, 理論上完全無法對他人實質造成損害的行為,卻能夠發揮出制裁的效用呢? 因為對於個體來說,受到制裁是極為不利的,是對自己的生存和繁衍可能會帶來毀滅性打擊的威脅的; 即便沒有實質性的被反向掠奪,光是不再受到團體的包容庇護的威脅就足以造成個體利益喪失, 因此我們對於被制裁、或者可能會被制裁的徵兆才會產生本能性的恐懼。 就如同我們會懼高、會怕黑一樣的自然, 那埋在人類心底深處的恐懼也包含了被排斥、被不接納、被不認同的恐懼, 這一份恐懼讓人在察覺到旁人已經有些怒火中燒的跡象的時候適當的收斂, 讓人在意識到可能會遭受群體意識的反撲時惦量一下自己有沒有足夠對抗的本事? 而當然,既然屬與天性的範疇,就表示這些權衡利弊的估量活動不一定有經過大腦的表層意識, 而可能大多時候是你的身體已經快速計算惦量完成了, 然後透過情緒、或所謂的道德感,告知你的大腦現在該如何進行下一步。 因此人與人組成的人群不只會嘗試去制止和懲罰那些過度私利的人, 每個個別的人內心也同樣存在避免淪落到接受懲罰的天性意識。 對於群體來說,這樣的生物特性是有利於族群的, 因為這樣社會能夠不需要使用高成本的方式去強制「教育」改變每一個脫序的行為, 而是可以使用比較低成本的威嚇,或者更低成本的基於情緒的「提醒」, 讓個體在剛剛萌生想要搞怪的心思的時候,就能夠早點知道該自發性的自我審視懲戒,並且自發性的展現出「愛」。
當然這只是大部份的個體在大部份時候的情況,然而「鋌而走險」的天性同樣也存在於人性裡, 畢竟有時候若賭對了,確實能給自己帶來相當的收益回報。 對於這樣的事情,群體組成的社會就會適當的給予反擊,也就是即時的給予對應的懲戒報復。 對於違反社群利益的脫序行為是需要合適的給予對應的反擊的, 這不只是為了奪去那投機取巧期望收穫的利益,也同樣有著提示的作用, 警醒那些其他可能也有相似想法萌生的人,讓大家自發性的知道自己原來是「喜歡愛與被愛」的! 這一點是非常必須的,若社會不能夠對於脫序行為給予實質性的懲罰反擊,若群體失去了這樣的威嚇力, 那麼社會就會逐漸演變成另一種情況,這點我們留到下一節再論。
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天生存在悲天憫人心理意識的原因了。 比方說當我們看到新聞,無辜女孩被歹徒強暴殺害、孩童或嬰兒被虐待至傷、孤苦弱勢正在承受災禍等, 我們會從內心產生出悲憫的感覺,促使我們嘗試去以各種手段介入。 從嚴格來說,這些受害者多半與我們並沒有直接的關聯,也不是我們的直系血親,或至關重要的情感連繫者, 但我們依然能夠對其產生情緒的起伏並且萌生呼籲介入的渴望。 這就是演化而來的群體意識的一部份,底層生物邏輯就是因為群體的利益或者「規矩」被損害了, 而我們的天性驅使我們試圖去維繫這份利益和規矩。 從消極面來說是懲戒兇手,給予對價剝奪並警示其他可能的恔仿者; 從積極面來說是希望能夠發揚群體優勢去扭轉在群體內遭逢不幸的個體, 因為誰都有可能某一天會同樣需要得到群體力量的扶持,因此維繫這樣的生態同樣曲線利己。
和平與動亂
尋求合作與自私偷利是同時存在於人性裡面的底層動機, 而那個別人物對於獲取更多自己的私利而損害到群體的部份,則有賴於群體的反制措施來予以導正。 然而群體的力量並不總是這麼靈光的! 在人類的歷史過程中我們經常能夠看見,因為各種各樣因素導致群體的約束力式微。 天災或人禍、疾病或飢荒、戰爭與動亂、征服與被征服、或者是源於社會組織本身的僵固或腐敗, 具體的原因其實不太重要,總之導致了群體維繫道德與正義的約束力失去了它的威信, 或者有時候經常根本就是一團混亂。 那麼這時候群體、以及每一個個體,對於利己和利他之間會不會發生什麼消長呢?
經過一系列基於演化原理的說明,我們知道人性的根本就是服務於每個個體的生存和繁衍目的, 一切衍生的天性都是最終為了這兩目的服務的,只是直接、間接、或曲線達成的差別而已。 當社會不在有能力對違規做歹者施加反制力量的時候,關於人性會如何轉變的這個問題,應該已經答案明顯了! 當直接利己者不會遭受懲罰剝奪,那當然就沒什麼後顧之憂了; 當道德利他者不只得不到回饋,反還直接損失利益與優勢,這樣的人自然難以生存和繁衍; 當其他本不屬於前述兩者的人親眼看見誰受好處而誰受壞處,那麼再愚笨的人也自然都知道好與壞、利與弊。 於是人們會逐漸走向擁護私利,也就是一般白話所謂的道德淪喪。 那麼當你的私利和他的私利相衝突的時候怎麼辦呢?弱肉強食嘍! 「你不講道義、他不講公理,那難道是我活該做白痴嗎?!」 「大家都只顧自己,不顧大局,何者只有我在思慮大眾的利益?那行啊,都別活了!從今開始就各憑本事,拼拳頭嘍!」 這時候就會變成實力至上的豺狼虎豹時代,所有利益靠誰拳頭更硬來爭取,生存繁殖就是比誰更陰險狡詐。 反正人類已經在叢林法則中生存了億萬年,沒什麼不好適應的!
這就是為什麼社會必須極力維繫在現在很多人眼裡被視為虛無飄渺的「道德」等公序的原因, 因為一旦社會不能維繫正義,那麼人心的惡魔就會逐漸佔領上風處,直至使社會瓦解。 然而其實也無需過多擔憂,因為這樣的事情在人類的歷史上已經有過千萬次了; 而只要地球不毀滅,應該未來還會再發生千萬次!
但是人畢竟不是像老虎那樣能夠單打獨鬥的生物,人類終究視需要依靠其他同類的合作來共同生存的, 因此當事情發展到互信互助的連繫被完全摧毀,個人全憑自己本事的情況,其實對誰都沒有好處! 於是你就會發現,當混亂蠻橫到了一定程度之後,就會有人跳出來鼓吹愛與包容、犧牲與奉獻。 直白的意思就是: 「大家各自為戰最後誰也活不下去,誰都撈不到好處。 不如我們各自退讓點,每個人都犧牲一點點自己的好處,這樣我們可以互相合作妥協,這樣對每個人都好。」
於是新的秩序會重新被建立起來,人們也會逐漸發現互利共生對大家都好, 然後緩慢的發展成熟一個新的穩定合作結構,重新找回友愛、包容、自律、信任、與責任, 一切都逐步邁向美好光明的未來……。 當然在相對完好的社會結構下,自然而然就會有人想要偷雞摸狗試圖取得屬於自己的更大利益, 而整個社會也會與他們開展一場場貓捉老鼠的遊戲,以維持社會的規矩和風氣; 直到那天這個社會又力不從心,壞人享果實、好人享墳墓, 那麼慢慢的每個人又會再度找回那深埋於自己身體裡卻已被遺忘的,從遠祖輩就流傳下來的生存法則……。 就這樣周而復始、不斷輪迴,綜觀各地各民族的人類歷史基本都是這麼不斷反覆的!
這就是為什麼利己和利他、惡魔和天使經歷過漫長的演化道路之後卻沒有誰能真正勝過另一個, 並且未來應該同樣也是誰也無法消滅誰的真正原因了。 因為這東西永遠走不到一個真正的穩定,其所依賴的生活環境不斷在變化和輪迴, 導致我們永遠需要這兩者的同時存在,來為我們每一個個體的最大利益做出貢獻。 而這種互相矛盾而又同時存在的天性傾向,落實在我們的生活中就是如何調和拿捏進退消長的課題, 並且這種行為活動可能大半是在身體的意識裡演算完成的,而不是在有意識的腦子裡; 這就導致了大部份那些我們觀察到了卻無法理解的各種奇妙又魔幻的一件件具體事例了!
最後我想要稍微岔開一下做個補充。 也許我前面的說明會讓一些讀者感到或害怕或疑惑, 因為雖然人類歷史上這種大動亂的時代並不少見,但好像也沒有到隨便動不動就要面臨毀滅的地步! 其實人類的社會是一個渾沌的綜合體,內含了各種面向和各種不同的結構與模式, 雖然整個大毀滅的事情並不是沒有過,但我們通常更常經驗到的應該是只有某個部份的秩序結構毀壞的情況。 舉例來說,臺灣的交通就是出了名的各種亂七八糟不合理, 而在此狀態下我們其實經歷過不少舊秩序失效, 然後人民與人民、人民與警察之間重新建立起另一套「規矩」、「生態」的這個過程; 但是整個社會並沒有瓦解而分崩離析,僅僅只是整個大社會下的某這麼一個生態秩序經歷混亂、毀滅、和重建而已。 又或者可能像是一個社會哪哪看似都很合諧, 但只要一涉及到婚戀、彩禮、誰出錢、誰煮飯這些事情,就會陷入你爭我奪的畫面。 總之一個人類的大社會是可以分割成許多不同的面向的, 而通常我們能在不同的面向上看到不同的合作與自私、合諧與爭鬥的狀態。 因此我本文的這些論述雖然概念上比較宏觀,好像動不動就「社會崩壞」, 但實際上這些敘述對應到現實生活觀察裡的話,多半要套用在整個社會結構的其中或大或小的一部份; 雖然說整個社會的大亂大合也不是沒發生過,但頻率低多了,說不定許多人一輩子可能也沒機會經歷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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